選拔對象及應備條件:
(一)傑出身心障礙人士:設籍本市年滿18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勇於克服障礙、力爭上游、展現卓越才能,足堪表揚之身心障礙者。
(二)模範身心障礙者家屬:用心照顧身心障礙者不遺餘力、努力有成之身心障礙者家屬。
(三)績優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人員:於本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服務3年以上積極進取、主動追求專業成長之相關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
推薦表及相關資料亦可於社會局網站「訊息公告-一般公告-115年新北市傑出身心障礙人士、模範身心障礙者家屬及績優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選拔活動」
電子檔案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j64ovM)。
(一)傑出身心障礙人士:設籍本市年滿18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勇於克服障礙、力爭上游、展現卓越才能,足堪表揚之身心障礙者。
(二)模範身心障礙者家屬:用心照顧身心障礙者不遺餘力、努力有成之身心障礙者家屬。
(三)績優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人員:於本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服務3年以上積極進取、主動追求專業成長之相關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
推薦表及相關資料亦可於社會局網站「訊息公告-一般公告-115年新北市傑出身心障礙人士、模範身心障礙者家屬及績優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選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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