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應徵技工:
1.首長車輛駕駛。
2.公務車駕駛、公務機車檢修。
3.所內庶務性工作事項。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學歷/檢定要求
(一)1.國民小學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3.工作主動積極且認真負責。 4.具職業駕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5.限本市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或技工。
(二)應徵技工檢具文件
1.工友(技工)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經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具職業駕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5.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
徵才條件
(一)1.國民小學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3.工作主動積極且認真負責。 4.具職業駕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5.限本市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或技工。
(二)應徵技工檢具文件
1.工友(技工)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經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具職業駕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5.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
報名手續
自110年9月22日起至110年10月22日止,應徵者須將工友(技工)履歷表及相關文件於110年10月22日止下午4時前郵寄送達本所秘書室總務楊小姐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所將先行書面審查資格條件,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面試完畢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倘面試人員不符本所需求,錄取人員得予從缺。
備 註
非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編制內現職工友者,請勿投遞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