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稱本局)。
實施期程:
115年5月1日至116年4月30日止。
實施對象:
於實施期程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參與本市「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或「少年自立生活協助適應服務方案」服務個案。
二、參與本局國軍脫貧方案、新北捷運公司職場力培育計畫之服務個案。
三、設籍本市且為本市列冊之街友或街友中途之家之服務個案。
四、本市以工代賑人員。
申請方式:
(一) 由本局及相關單位推薦或個人提出申請。
(二) 備妥相關資料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44,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申請,另申請所檢附資料概不退還。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稱本局)。
實施期程:
115年5月1日至116年4月30日止。
實施對象:
於實施期程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參與本市「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或「少年自立生活協助適應服務方案」服務個案。
二、參與本局國軍脫貧方案、新北捷運公司職場力培育計畫之服務個案。
三、設籍本市且為本市列冊之街友或街友中途之家之服務個案。
四、本市以工代賑人員。
申請方式:
(一) 由本局及相關單位推薦或個人提出申請。
(二) 備妥相關資料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44,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申請,另申請所檢附資料概不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