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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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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活動中心

問題 回答
1 市民活動中心開放租借的時間? 每周開放7日,每日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10時。
2 活動中心收費標準為何? 1.場地使用費:視活動中心空間大小而定,
大型(301m²以上)每小時230元;
中型(151m²-300m²)每小時110元;
小型(150m²以下)每小時60元。
2.冷氣費自102年8月2日起,依使用冷氣噸數計算,每噸每小時7元。
3 市民活動中心如何租借及繳費? 請申請人攜帶身分證件赴本所1樓服務台申請租借,審查核准後將行文通知申請人,最遲應於使用前3日持核准公文臨櫃繳清費用,並依核准申請內容使用 。
4 申請租借活動中心需幾日前提出申請?可借多久? 於使用日前15日至60日內提出申請;申請使用期間每次以4個月為限。
5 已完成申請租借活動中心因故不使用或要延期使用,怎麼辦? 應於原定使用日3日前,向本所申請註銷或改期手續,逾期不予受理,且所繳費用不予退還。經核准後,如遇不可抗力 之災變,致不能使用時,申請使用者應於不可抗力之災變結束後10日內,申請延期使用或無息退還所繳之費用。
新北市瑞芳區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申請:
  • 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收費標準 (PDF
  • 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要點(PDF
  • 新北市瑞芳區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申請書及切結書(OD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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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