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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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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走失手鍊

問題 回答
1 申請走失手鍊須符合何種身分?應該要準備何種資料?需要付費嗎?是否親自辦理呢?如果不慎遺失該怎麼辦?如果手鍊不再使用該如何處理呢? 凡實際居住本市患有智障、自閉症、慢性精神病、失智症等身心障礙者或65歲以上有走失之虞者,皆可免費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1. 申請表
  2. 身分證影本
  3.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若老人無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免附)申請方式可臨櫃或郵寄。若不慎遺失請重新申請;另不再使用者請寄回辦理單位:本府聯合服務中心綜合申辦櫃台、本市各區公所社會人文)課、本市各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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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