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 FB
  • line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中央內容區塊

徵才資訊

非編制人員公開徵才公告-約僱職務代理人(經建課書記職代)
職缺數
1
發佈日期
2024-04-11
截止日期
2024-04-17
發佈單位
瑞芳區公所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經建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  遇
20,001至3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一、高中以上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與28條各款情事。
二、具備行政文書、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曾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三、熟諳Windows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徵才條件
一、高中以上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與28條各款情事。
二、具備行政文書、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曾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三、熟諳Windows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報名手續
意者請上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ruifang.ntpc.gov.tw/)「徵才資訊」項下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並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04月17日下午4時前寄達或送達新北市瑞芳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約僱人員-經建課書記職代」與白天聯絡電話),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一)本職缺為經建課書記職代。
(二)僱用期間:自本所通知報到日起至入伍停止訓練人員重新訓練前1日止(註:進用期間預計至113年8月),或代理理由消失時(即停止訓練人員提前重新訓練),應無條件解僱。
(三)工作報酬:以約僱2等210薪點支薪,折合薪資為新台幣28,350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給與自付部分)。
(四)聯絡電話:02-24972250分機1701。

  • 瀏覽人次:80 人
  • 更新日期:202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