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 各類社會福利服務設施之場地清潔維護及管理。
2、 資料登打彙整。
3、 服務台輪值。
4、 協辦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學歷/檢定要求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 ,具工作能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經本局社會工作師(員)開案服務中生活陷困之家庭,戶內具有工作能力與工作意願者。
三、具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徵才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 ,具工作能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經本局社會工作師(員)開案服務中生活陷困之家庭,戶內具有工作能力與工作意願者。
三、具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報名手續
意者請上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ruifang.ntpc.gov.tw/)「徵才啟事」,本應徵項目之附件,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新北市瑞芳區公所秘書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以工代賑人員」與白天聯絡電話),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6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錄取人員喪失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份資格時,不繼續任用。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
聯絡電話:02-24972250分機1506劉小姐